2012年2月1日 星期三

信奉自己的這一切身格言

若干年前,在經歷了一段曠日持久、激情洋溢的戀愛關係之後,我終於鼓起勇氣,打算向相戀已有三年的女友說再見。為了避免事情出現閃失,我精心將分手場所定在了附近一家酒店的大堂內,心裡想著在如此大庭廣眾、紳士淑女的環境之下,想必敵我雙方應當會極力克制自己,不至於鬧出太大的亂子。
但事實證明,我的這個想法簡直大錯特錯。首先,我忘記了女友個頭比我要高,而且常去健身房鍛煉;其次,同時也是至關重要的一點,她去健身房的目的是為了練習空手道功夫!就在我“不是你的錯。”的下一句話音未落時,她便向我送來了兩記重拳,一時間讓我險些倒地。於是在這種情況下,我開始詛咒自己,“如果時間能夠倒轉,無論如何我也會以發傳真的形式將此事告知對方”,接著便在這座城市徹底蒸發。很多年過去了,我始終固執而頑強地信奉自己的這一切身格言。
當然,不管是傳真、網絡技術,還是視頻工具、八聲道音響和短信,統統也都不過只是在近年間才開始大行其道。對於我們英勇而又偉大的祖先們來說,這些絕對都算得上是些奢侈的現代產物,他們在當年的唯一選擇,卻只能是面對面地向對方坦然相告(當然,結果想必也是更加慘烈);或者是在電話裡告知對方(但最好要避免在人群眾多的地方),或者是通過郵局送信(但如果信未送到,結果也是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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