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6日 星期二

酒精與離婚率

由於香港法律並未將酒精歸為藥物種類,因此與此有關的統計數據人們顯然也就不得而知。所有關於治療研究的專項基金都只會通過港島禁毒委員會對外劃撥,但目標卻僅限於同使用毒品有關的違法案例。 “藥物法規中竟然沒有涵蓋酒精,這簡直是不可理喻的;政府每年都會對外公佈麻醉毒品的相關數字,但關於酒精毒品根本隻字不提。”
此外關於酒精與離婚率、道路交通事故或撞人事故之間的關聯數據,我們也極少有所耳聞。據莫蘭博士介紹,有關此類數據的信息人們需要向前追溯至上世紀七十年代,當時一位葵涌醫院的急診室工作人員選擇在一個週六的早上對醫院病人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測試,結果發現在所有接受測試的病人當中​​,竟然有30%的人的血液酒精含量都超出了法定駕駛極限,其中一位腳手架工人的數字更是高得驚人。
與早年間曾風靡一時的青少年吸食海洛因現像有所不同,近年來莫蘭博士所接診過的患者大多都是些酗酒嚴重的酒鬼。 “相比之下,酒精的危害性顯然更為嚴重,因為關於酒精的廣告早已經是無處不在;隱藏在迷人外表背後的,便是居高不下的酒精中毒死亡率。不過讓人稍感安慰的是,如果直到現代酒精才剛剛被人類發明問世並被盲目歸類為一種全新的毒品種類,相信結果就會更加的難以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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